随着公安机关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明显得到提升,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近日,兴文县一村民家中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它这一来可“惊动”了不少人,原来有一只野生动物误入村民家中,村民急忙报警求助。
接警后,兴文县公安局五星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据了解:当天晚上李先生正在家里看电视,忽然听到院里的狗一直叫个不停,出来一看,便发现院子里有一只小动物正在抢食物,当我们出来看时,它就一动不动躺在地上装“死”。因不敢自行处理,便立即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观察到这个“不速之客”,它是一只脸似狐,嘴似猪,花白面,灰褐色皮毛的小动物,经过与森林警察大队核实,确定该动物是一只名叫鼬(yòu)獾(huān)的野生动物。
经检查,这只鼬獾体表没有明显伤痕,确认其体征状态正常。民警在野外一安全处,将其放生。
鼬獾是鼬科、鼬獾属的动物。鼬獾颈部粗短,耳壳短圆而直立,眼小,毛色变异较大,体背淡灰褐或黄灰褐色、暗紫灰色到棕褐色不等,腹部苍白色、黄白色、肉桂色到杏黄色不等。
鼬獾夜行性,穴居,行动较迟钝,杂食性,季节性活动变化较明显,每年繁殖1次,每胎产2-4仔,栖于河谷、沟谷、丘陵及山地的森林、灌丛和草丛中,分布于中国、印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越南。鼬獾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果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文 罗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