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手机上看了一些文章,都是关于动物的,便想起了一条狗,那只我自认为是我养的狗——妞妞。
2016年,我因为怀孕辞职回家养胎,百般无聊之下总是用手机打发时间。夏天的某个傍晚,忽然瞥见门前空地上多了一只小土狗的身影。
经过几天观察,发现它总是在空地的柴堆里睡觉,所以我断定是被人弃了的。后与家人聊天才知,这只小狗来不久,总是与邻居的小狗玩耍,也曾想着蹭吃蹭住,奈何多次被邻居无情赶了出来,只能流落到我家的柴堆里遮风挡雨。
这个时候,我的心思活络起来,想着将这只小狗招入麾下,从此听我指挥。从有这个主意开始,我便仔细留意它。它是一只全身米黄色的小母狗,三四个月大,修长的四肢,耳朵平时半垂在脑袋两边,遇到紧急情况就会竖起耳朵,那副机警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以前吃过不少苦头。对了,嘴巴周围是黑色的,眼睛也黑的发亮,让人见了只觉得它很纯净。我最喜欢它的便是那双眼睛,像闪着黑色光芒的宝石,让人过目不忘。
狗是很有灵性的,想要让一只半大狗子接受一个陌生人,尤其是受过伤害的狗子,显然有难度。说真的,除了食物引诱这一招,我还真想不出其它办法。
我每天都会拿一点吃的去引诱它,蹲下来招呼的时候好似我很卑微,而它像王后一样睥睨着,从来不给我机会近身。直到我走的远远的,它才会小心翼翼地去接近食物,先闻闻再决定吃不吃。
个把月以后,它慢慢接受我这个两脚兽,只是自始至终仍然保持机警的样子,好似我会在某一刻突然伤害它似的。即便这样我也是开心的,终于算是有了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更准确地说,我是给自己找了一只四脚的主人。
以后的日子很平淡,阳光灿烂的午后我们会一起晒太阳,我坐在小板凳上,它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趴着,这距离就像三八线,如果我越过了,它会毫不犹豫地起身走掉。说实话,它真的很有个性,这个家在它那里只算一个可以落脚的客栈罢了,随时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而我也不过是提供伙食的小二罢了。
即便它知道我十分想和它亲近,也不会给我任何机会的。不过在我贼心不死的情况下,还是有一次得逞了,摸了一下它的毛发,仅这一次。那是一个深秋的下午,阳光温柔地撒在地面上,懒洋洋的,很容易让人眯上眼睛,打个小盹儿。狗子正在舒服地歪头睡着,我悄咪咪地凑到一旁,用手轻轻划拉着它的肚子,粉嫩的肚皮往我这边拱了拱,连带着伸了一个大懒腰,估计是舒服极了吧。
我想着换个舒服的姿势,然后继续给它挠肚皮,只听“咔——”地一声,狗子像受惊的鸟儿一般弹起来,瞬间跳出好远。再看看脚下,原来是踩断了一根干枯的树枝。自那以后,我连根长在它身上的狗毛都休想摸到。
狗子这么可爱,还是要有个名字的,一是因为有了名字就有了归属感,二是因为出门远了方便叫回来。虽然它高冷,但是我希望能够对我亲近,于是起名叫妞妞,不管它是否愿意。
这以后相处的日子里,妞妞依旧对我十分警惕,不允许我靠近。但是相比起别人来,还是要显得亲密一点。到后来,如果它在附近,只要我大吼一声“妞妞”,它就飞速地跑过来,无论是在和别的狗子玩耍还是抢夺地盘。
妞妞没有做绝育,所以到了发情的季节,屁股后面跟着一帮公狗,大的,小的,胖的,瘦的。这时候我才知道,如果这群狗里面没有它中意的,就宁可躲在院子里单身。要知道,它平时从来不进院子的。
后来,妞妞还是怀孕了,生下两只小公狗,我给取名叫豆豆和毛毛。这俩小狗和我关系好的很,无论去哪里都会摇着它们稚嫩的小尾巴跟着,胖嘟嘟的身形引来很多人的赞赏,甚至有人想要回家。那段时间也是我最为得意的了,哄完孩子就去逗狗玩儿。
只是美好的时光终究要遭嫉妒,某天傍晚,妞妞出去再也没有回来,我知道它是遭毒手了。因为那两天邻居家的狗被药死了,我的豆豆它的孩子也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剧烈抽搐没几分钟也死了。如果妞妞还活着,它断断不会留着孩子在家自己远行的。
可是我心里依然侥幸地觉得,她只是躲在某个地方,等过几天就回来。于是村子里好多地方我都有找过,希望能够看到它的身影。这时候我痛苦地发现,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妞妞真的走了。
它这短暂的一生,被抛弃过,也被收养过,做过孤儿,也做过母亲,颠沛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在某一个角落绝望地闭上眼睛。任凭想要努力活下去,还是就这样走了。只留下我与它的记忆,也许有一天这些曾经的记忆,也被时间的风沙侵蚀,变得模模糊糊直至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