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吕依霖)市民郭女士在运河区天元商厦二楼圣玛瑜伽馆参加了挑战年卡活动。她按照合同要求挑战成功后,要求店家按当初约定退还她办卡时缴纳的999元钱。1年多过去了,店家却一直没有退还郭女士当初办卡时交的999元钱。郭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11月10日,她在运河区天元商厦二楼圣玛瑜伽馆参加了挑战年卡活动,并和店家签订了合同。合同里规定,消费者缴纳999元办理挑战年卡,1年内到店内练习瑜伽并打卡满120次,即可退还999元。活动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3日。2019年年底,郭女士按照合同要求打满120次卡后,向店家要求退还999元,店家却并未履行合同。郭女士表示,自活动结束至今,她曾多次找过圣玛瑜伽馆的工作人员,要求对方按合同内容办理退款。店家却一直劝她不要退费,而是将这部分钱用来抵课时费。因自身工作原因,郭女士没有时间上课,便拒绝了店家的建议,仍然要求退款。店家表示,店内经营不善资金紧缺,无法给郭女士办理退款。1月1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圣玛瑜伽馆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郭女士确实按照合同规定在一年内打满了120次卡,符合退款条件。由于客观原因,店内资金缺乏,再加上当时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很多,他们实在拿不出这笔钱。不过,郭女士可以拿着挑战年卡到店内免费上课,或者用店内的瑜伽、健身器材等物品抵费。1月19日,在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月寺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郭女士同意用瑜伽服、瑜伽垫等物品抵扣退款。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