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7月17日下午5时左右,陈先生在正常直行过程中,遭遇一辆白色宝马车的突然掉头转向,差点与他的黑色车辆发生碰撞。
陈先生描述称:“我是正常直行,他转弯变道,他的车别着我,我就一直在躲他”。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白色宝马车随后6次逼停陈先生的车辆。
在一家商场停车场入口处,宝马车再次逼停陈先生,并从车上下来一名穿黑衣的男子和一名女子,两人对陈先生进行了大声辱骂和人身威胁。
对此事件,有关部门经调查确认宝马车驾驶员宋某存在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并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非法拦截或强登、扒乘交通工具,影响其正常行驶的,可处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类情况下,即便后车发生追尾,一般也不认定为有过错,因此不会或仅承担极小的责任。
最后提醒所有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冷静驾驶是维护道路安全的基本要求,任何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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