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消息,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应超过25km/h,这是规定中的提到,不少网友吐槽比自行车还慢,今天工信部进行了回应。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应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应超过25km/h,如果车速超过25km/h,车辆对电动机应无输出电流。
使用电助动功能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不应提供动力输出。
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 km/h,主要是考虑如果车速过快,将直接增大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且刹车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很容易与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发生碰撞,有时还会出现侧滑、摔倒等失控现象,造成了许多人身伤害事故。
因此,将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
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消费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自觉抵制通过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车速的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另外从改进中还可以看到,适应消费者出行半径扩大和续行里程需求,调整铅蓄电池车型的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
明确了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塑料材质部件总质量不超过整车质量5.5%。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安装脚踏骑行装置,不再做强制要求;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对电动机性能做出要求,从技术上确保最高设计车速无法超过25 km/h。
完善蓄电池、控制器、限速器等的防篡改要求和方法,防范非法改装。确保实现充电器、蓄电池、控制器之间的互认协同,大力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不给非法篡改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