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消息,据报道,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了两则关于作废小客车指标的通告。
多人因为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买卖、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
因案涉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已被使用并完成了车辆登记,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已依法撤销了案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
据悉,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规定,违规买卖、出租承租、出借借用“京牌”可能导致车辆财产损失、指标作废等风险。
因为签订的小客车指标租售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其次,自己出钱买车但使用他人指标并将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可能面临车辆财产被私自出售、抵押的风险。
如果登记的车主存在债务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车辆可能被查封、拍卖;指标租售行为经公安、司法机关查实后,车辆将被撤销登记,不得上路行驶或转让。
对于小客车指标持有人来说,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车辆由他人长期使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面临承担事故责任的风险,同时指标租售行为一经查实,小客车指标将被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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