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有哪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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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第1张

什么是财产清查?财产清查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财产清查是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对本单位各项财产物资、现金的实际盘点,以及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核对,查明某一时点的实际结存数与账面余额数是否相符,即账实是否相符。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和对象划分,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划分,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财产物资实物清查的方法通常有两种,即实际盘点法和技术测算盘点法。对委托外单位加工、保管的财产物资,租出的包装物、固定资产等,可以按照有关账簿的账面结存数,通过信函等方式与对方进行核查,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各种应收、预收、预付款项。往来款项的清查,采用与对方单位或个人通过对账单核对账簿记录的方法进行。

法律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本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核实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第四条 执行行政或者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清查核实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清查核实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规定权限内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处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条 清查核实应当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财产清查的方法包括什么?


企业财产清查一般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对于企业经营发展有着一定的意义。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企业清查财产过程中,可采取哪些方法?
财产清查的方法
库存现金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法,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主要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实地盘点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技术推算盘点是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
财产清查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进行财产清查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处理,该科目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及其处理情况。比如企业在对现金等进行清查时,发现有现金长款,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对于盘盈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对确实无法查明原因的金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果是短款,则做相反的分录,其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也是类似操作。
财产清查的分类
(一)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二)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三)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进行,它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四)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是局部清查,如:
(1)更换出纳员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
(2)更换仓库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进行清查;
(3)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时所进行的清查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财产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对于不同品种的财产物资,一般有实地盘点和技术推算盘点两种。
1.实地盘点。
实地盘点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范围广,要求严格,数字准确可靠,清查质量高,但工作量大。如果事先按财产物资的实物形态进行科学的码放,如五五排列、三三制码放等,都有助于提高清查的速度。
2.技术推算盘点。
技术推算盘点是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量成堆,难以逐一清点的财产物资。
为了明确经济责任,进行财产物资的盘点时,有关财产物资的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并参加盘点工作。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如实地登记在盘存单上,并由参加盘点的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共同签章生效。盘存单;是记录各项财产物资实存数量盘点的书面证明,也是财产清查工作的原始凭证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财产清查的四种方法

财产清查的方法:
1.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1)库存现金的清查:
采用实地盘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的清查:


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即将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簿记录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的清查一般在月末进行。
2.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
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清查是对实物资产在数量和质量上所进行的清查。常用的清查方法主要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
3.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有哪些)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有哪些)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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