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转账支票遗失的补救方法是什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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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账支票丢失了怎么办?
企业使用转账支票是常见的事情,财务人员由于粗心大意等因素,造成转账支票出现丢失的情况时,该如何处理?
转账支票丢失的处理
当转账支票丢失后,可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到银行办理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通知书的记载事项:
1、支票丧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2、支票的金额、号码、种类、付款日期、出票日期、收款人姓名、付款人姓名
3、挂失止付人的姓名、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以及联系方法
挂失丢失的支票的手续
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首先应该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随后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即可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收款人填写了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并且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3、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或者在票据丧失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支票兑现的分类
1、现金支票兑现。现金支票兑现不能用于转账,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也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2、转账支票兑现。转帐支票兑现不能用于支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它适用于存款人给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收款单位划转款项,以办理劳务供应、商品交易、清偿债务和其他往来款项结算。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客户,用于同城交易的各种款项,均可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普通支票兑现。普通支票兑现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而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不得支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支票遗失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及其救济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票据责任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十二条 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效力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第十三条 票据抗辩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四条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转账支票在丢失后应该如何处理?
转账支票是商业交易的重要文件,有时会因一时大意而丢失。那么当转账支票意外丢失时,会计人员应如何处理?
转账支票遗失的处理
1、出票人遗失或盗取内容完整的直接提现支票,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用银行对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并向开户银行申请停止支付。如果银行发现支票未被支付,在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接受挂失,并在挂失人的账户上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和挂失日期。
2、收款人遗失或盗用可直接从银行提取的支票,也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挂失和止付两份申请书,经付款人签字证明后,到收款人银行申请挂失和止付。其他相关手续同上。同时,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票据挂失人应当在挂失、止付通知发出后三个月内,或者在票据灭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丢失或灭失后,被背书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票据灭失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中,应当说明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灭失的情况,同时提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灭失票据的持有人,有权提出申请。
如果在丧失票据的持票人向付款人登记停止付款之前,或者在丧失票据的持票人申请公告之前,付款人已经善意地支付了票据,则丧失票据的持票人不得申请公告,付款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由丢失支票的人负责。
根据规定,如果已经开出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可以直接用支票购买商品,银行不会接受支票的遗失,所以支票遗失者不能向银行申请停止付款。但是,可以要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止这种情况。如果支票丢失超过有效期,或者在丢失之前付款银行已经付款,那么丢失支票的人应负责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转账支票的背书盖章
1、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应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在正面加盖出票人(付款单位)预留银行印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个人名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2、转账支票收款人也可以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收款人在转账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个人名章或者签名后,填上发证机关名称和身份证号码,凭身份证和转账支票兑现存入个人在开户银行开的个人结算账户内。
转账支票丢失如何处理
遗失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挂失一、丢失的支票是什么手续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转账支票丢失严重吗
1、遗失了支票,就等于遗失了货币资金,可能给单位或集体带来经济损失。
2、但支票毕竟不是现金,只要正确、及时采取有交措施,是可以避免经济损失的。
三、转账支票丢失怎么挂失
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先去法院办理公示催告,拿到法院给的公示公告止付通知书和法院送达回执,将通知书及回执拿到开户行办理挂失手续,银行会在回执上签字盖章,最后将回执拿回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转账支票遗失的补救方法是什么?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转账支票遗失的补救方法是什么?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