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避税地是什么(避税地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避税地是什么(避税地是什么意思) 第1张

国际避税地的非税特征 是什么?

国际避税地的非税特征是:
1、政治和社会稳定;
2、交通和通信便利;
3、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4、对汇出资金不进行限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仍然具有税收的诸要素,但其纳税人应是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征税对象主要是跨国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但不能等同于国家税收这种分配关系,而是涉及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国外企业的避税政策与我国之间有哪些不同?

国外企业避税方法例举
在国际上,企业的避税是由专业人员来筹划的,通过精心研究各国税收制度间的差异及法律上的漏洞,以合法的方式逃避税收,减免税负。我看论坛里还没有人写过这样文章,正好手头上有些这方面的资料,于是敲了篇小文章上来,供大家共同学习,不足之处请多多指教。我想我们了解一下国外避税筹划高手个案例,对我们自己在企业中税收筹划有着非常好的启发。
1.利用公司组建方式筹划。一个公司在应采用哪一种最有效的经营方式来减少税收,是设立分公司好,还是设立子公司好。如果设立一家子公司,是独资好,还是合资好,或者既不设分? 公司,也不设子公司,而是设“常设机构”更有利?我记得有个经典的案例是这样的:说有个纳税人经营一家小商店,年盈利5万美元。该商店如按合伙人课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0%,纳税人可净得税后利润30000美元即50000×(1-40%)。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税率30%,税后利润35000美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纳税人还要再交一道个人所得税14000美元(即$35000×40%)。这样,净得税后利润只有21000美元。与前者相比,收入少了很多。面对这一现实,专家们可以告诉这个人不要作出组织公司的决定。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这个和我们做国内的纳税筹划一样,就是用好用足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个例子是一个跨国公司通过买进低税国内被清盘的亏损企业,来减轻税负。假定高税国美国A公司原应税所得3000万元,所得税率60%,应征所得税1800万元。香港的B公司亏损2000万元,A公司支付500万元将B公司购进,作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两公司所得汇总计算后,B公司带来的避税收益2000万元×60%=1200万元。所得税可以少交1200万元。只交600万元,加上购进支付的500万元,A公司实际付出只有1100万元。即A公司在这次购买中,获得了相当于500万元资产的一家公司,还少交了所得税。
3.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美国A公司有来源于中国B公司的股息收入,但中、美两国尚未建立税收协定关系。美国A公司又在日本组建一家C公司。中国B公司的股息可先支付给日本的C公司,C公司再转付给美国的A公司。C公司组建的真正动因不是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是为了利用日本、中国和美国、日本两个税收协定,迂回日本取得在中国本来得不到的税收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的C公司便被看做是一家滥用税收协定的传输公司。?
4.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以前我就听说国内有些外资公司的注册地是百慕大群岛,我一直觉得很奇怪,难道那片海岛的人也跑来中国赚大钱了吗?给我张世界地图,我都不知道百慕大在什么地方,呵呵。现在知道了,其实这个是外资公司避税的一种手段而已。国际上形形色色的避税地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没有个人或公司所得税、净财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的国家或地区,一般被称为“纯国际避税地”。如“巴哈马、百慕大、格陵兰、开曼群岛、瑙鲁等。?第二类是对外国经营者给予特别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马来西亚、新加坡、巴拿马、香港、哥斯达黎加、安哥拉、塞浦路斯、直布罗陀、以色列、牙买加、列支敦土登、澳门、瑞士等。?第三类是对投资经营者仅提供某些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如英国、加拿大、希腊、爱尔兰、卢森堡、荷兰、菲律宾等。低税是“避税地”的基本特征,不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税收负担轻,更重要的是直接税不同于间接税,本身不易转嫁,只有负担轻,才能像磁铁一样吸引外部资源。在“避税地”的税收负担之所以轻,关键在于这些国家或地区没有国防支出,财政预算支出也不沉重,没有必要依靠重税。“避税地”不仅提供减免税优待,税种也比一般国家或地区少。相当一些“避税地”只征收所得税,除少数消费品外,一般不课征流通税,商品的进出口税也放得很宽。提供税收优惠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几乎没有两个“国际避税地”的优惠内容完全相同。
其实,我们国内的避税地也不少,像各个省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沿海城市的保税区都是不错的避税地。去年我大学同学所在单位新创立的一个服装贸易公司就设在湖南株洲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目的就是为了享受开发区独有的低税和免税政策,以后有时间我写个开发区优惠政策给大家。

国家避税地与国际避税

(一)避税地及其特征
避税地又称“避税港”,是指对收入和财产免税或按很低的税率课税的国家或地区。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了吸引外国资本流人,繁荣本国或地区的经济,弥补自身的资本不足和改善国际收支水平,吸引国际民间投资,在本国或本国的一定区域和范围内,允许并鼓励外国政府和民间在此投资及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同时对在这里从事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免纳税或少纳税的优惠待遇。
避税地形成的原因很多,有历史原因、税制原因,也有经济发展等因素。一般情况下,成为一个避税地的必备条件是:
1.安定的政治局势。任何跨国纳税人都把财产和所得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他们对政局的变化十分敏感,最害怕承担政治风险。如果政治上不稳定,财产和所得得不到安全保证,减免税收就毫无意义。因此,动荡的政局,必然促使跨国纳税人抽走资产,转移营业场所。
2.独特的低税结构。低税是避税地的基本特征,不但决定整个财政收入的税收负担轻,更重要的是直接税的负担轻,就是说,它必须至少在某一项重要的所得税类型上,仅课以低税或不课税。因为直接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资本、利润、所得,税收负担难以转嫁。如果该地区的直接税负担轻,就可以吸引大量的海外投资者。另外,避税地还需要尽量少征或不征流通消费环节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对商品进出口的税收也放得很宽。因为这些“价内税”不能适应当今世界激烈的市场竞争。
3.完善的保密制度。避税地国家或地区必须对跨国投资者的经营活动和财产提供保密。对从事跨国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资者来说,能否保证其经营活动和所得、财产的秘密,对其税收筹划的成功是十分重要的。提供保密,可以掩盖一些公司的虚构营业和真实所得及财产情况,以此避免居住国的税收管辖,直接享受避税地所提供的税收待遇。
4.理想的投资环境。具备良好的交通电讯条件和理想的地理位置对一个成功的避税地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为外部交通便利,内部基础设施如邮政通讯、供水供电、机场码头等完善的地方,能充分满足现代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要求。理想的地理环境则方便跨国投资者的往来和经营活动。
5.宽松的政策法规。这是吸引外资的“软环境”。首先,要敞开国门,让投资者来去自由。如果投资条件理想,但进入避税地投资、经营和居住要受到立法的限制,也会冲淡投资者的热情。其次,政策要有连续性。外国投资者最怕政策多变,朝令夕改。最后,投资法规要健全。谁都不放心投资于一个法规不健全的国家。法律健全,有法可循,保护了外国投资者的权益,从而有利于外国投资者高效率地从事经营。
此外,要成为避税地,还必须配套实行有利于发展自由贸易的宽大的海关条例、银行管理条例、自由外汇市场机制等。特别是对于想移居的跨国纳税人来说,适宜的自然环境,一流的旅游资源和服务设施也是应具备的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避税地是什么(避税地是什么意思)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避税地是什么(避税地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