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合肥市民刘女士花10099元在苹果官网上买了部最新款手机,收到快递后拆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包250ml苹果味的蒙牛酸酸乳。随后,刘女士致电苹果官方和快递方EMS反映此事,并向警方报警求助,合肥市公安局滨湖派出所对刘女士的报案以被盗窃立案处理。截至2月28日,刘女士仍未收到两家公司的明确答复。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
刘女士收到的快递
快递到手:万元手机变酸奶
今年2月16日,安徽合肥的刘女士在苹果官方网站上,花费10099元买了一部256G金色iPhone12 ProMax手机。收货地址是刘女士在合肥市滨湖区所居住的小区。
2月18日,刘女士接到快递配送员的电话,称手机包裹已经抵达该小区。因自己还在上班不在家,刘女士提出要当面签收。但快递员表示可以存放在小区的快递柜中,由于之前没有出过问题,刘女士便没有再坚持当面签收。当天晚上9点左右,刘女士回到小区后便从丰巢快递柜中取出包裹。
拿到包裹时,刘女士没觉出重量有什么异常,但一打开就蒙了:刘女士发现包裹里面没有手机的踪影,却是一盒外表非常肮脏,生产日期为2020/10/13,250ml绿色苹果味的蒙牛酸酸乳。
“当时这盒蒙牛酸酸乳是固定在胶条里面的。”对快递盒仔细检查后,刘女士发现快递盒的外观上没有什么被破坏的地方,但是拆开盒子后在包裹侧面,有几处疑似破坏的痕迹。同时,快递盒内的透明固定条被拉扯变形。
账单
反映情况:卖方和物流正在调查中
当晚,刘女士联系快递员但是电话没能接通,随后又拨打EMS和苹果公司客服电话,但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人工客服下班未能联系上,刘女士只能拨打110报警,并于次日将情况分别反映给苹果公司和EMS快递公司。据悉,当时两家公司表示,在两日内会对刘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答复,在同一天,刘女士来到合肥市公安局滨湖派出所报案,该案以被盗窃立案处理 。
此前EMS快递公司给刘女士反馈,此事已经全部交由苹果公司处理。25日下午,苹果公司联系刘女士,表示目前情况正在核实。
2月28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刘女士,刘女士告诉记者,十多天过去了,苹果公司仅主动联系过自己一次,之后自己多次询问情况均“石沉大海”。就在昨天,EMS合肥区域的一名负责人联系刘女士,告知她调查发现本应发给她的手机,目前查询已被激活,但对于刘女士所遇问题仍未有明确回应。
“苹果公司的一位经理甚至跟我说,他们调查流程没有问题,是我同意放快递柜的。”对于两家公司的处理态度,刘女士感到十分失望,并表示,希望能尽快有一个结果。
“再遇到签收贵重物品包裹时,一定当面签收。”刘女士表示,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她会选择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从合肥警方了解到,截至发稿,案件仍在调查中。
律师意见:消费者应主张自身权益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孙承龙律师表示,刘女士在苹果官网购买的苹果12promax手机,收到的却是一盒酸酸乳,现在未确定是苹果公司还是快递方的责任,建议刘女士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事实。
孙承龙律师表示,如果是苹果公司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费用的三倍,即刘女士有权向苹果公司主张赔偿苹果12promax手机价款的三倍。
如果是快递方的责任,快递方不仅是要承担返还苹果12promax手机的民事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即构成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盗窃罪。(记者 张毅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