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新闻网】温州网讯 伪造“浙品码”冒充新电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近日,针对销售无证产品、违规改装、以旧充新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县两级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多部门联动,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回收各个领域,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据悉,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明码标价、入库赋码、淘汰回收、非法改装等情况,严防发生销售不合格产品、恶意抬高或降低价格、虚假宣传等行为;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电池销售和回收的违规行为,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共享电动自行车取消追踪?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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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伪造“浙品码”冒充新电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近日,针对销售无证产品、违规改装、以旧充新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县两级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多部门联动,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回收各个领域,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据悉,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明码标价、入库赋码、淘汰回收、非法改装等情况,严防发生销售不合格产品、恶意抬高或降低价格、虚假宣传等行为;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电池销售和回收的违规行为。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我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专班各部门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51.6万辆,其中未满7年淘汰注销15.4万辆,淘汰置换活动带动促进电动自行车销售 15.8万辆,进一步释放了市场消费潜力。
此外,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联合执法行动中,经开区市监分局海城所执法人员对海城街道锦瑞街某电动车店、滨海十四路的某单位、金益村永强大道某电瓶车经营部进行检查中发现,商家存在非法改装、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和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目前已查处4起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永中街道永昌衙城街某电动车店进行检查时发现,门店待售的5辆电动自行车已被改装座椅及后座,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上述改装的5辆电动自行车并进行抽样送检。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时,在一上牌点检查发现,一辆新购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的“浙品码”信息与实物不符,经调查,上述车辆配装的电池为经销商使用旧电池,加贴信息伪造的“浙品码”冒充新电池以降低成本,目前案件已由县公安交警部门立案作进一步调查;龙港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龙港市公安局、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相关回收企业3家、电动自行车门店12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购买过程中要认准CCC标志,认真比对车辆信息,查看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合格证信息一致,配套附件是否齐全,切勿购买经过改装、拼装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购买或发现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或未获得CCC认证的,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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