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消息,今天小米法务部官微发文公布一起案件判决,这是小米诉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诋毁一案的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
聚好看公司通过其微博账号“Vidda官方微博”发布侮辱、贬损小米公司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且主观恶意明显,构成商业诋毁。
法院判令:
聚好看公司在“Vidda 官方微博”账号置顶位置,连续七日刊登声明,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为小米公司消除影响,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
目前本案尚处于上诉期内。
小米官方称,呼吁在行业内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引导全社会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据悉Vidda官网简介显示,该品牌是海信旗下年轻潮牌,主营产品是电视、投影等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上个月小米法务部还公布了对微博“大V”溪溪大人的判决,法院判其赔偿小米15万元,并置顶道歉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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