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消息,微博话题“袁记云饺已被立案调查”冲上热搜榜第一名。
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因存在食物中混有异物的问题,招牌为“袁记云饺”的北京府学餐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
据了解,此前一名食客在涉事门店花费14元购买了一份鲜肉云吞面,用餐时发现面内有一条蚯蚓,向商家反映后,店家仅提出退回14元餐费。
该消息曝光后,袁记云饺相关负责人向当事人道歉,双方达成和解,同时对涉事门店作出整顿一周的处罚,开除店长,处分涉事员工。
按照规定,如果消费者买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要特别注意保留好购买食品的消费小票、现场照片、问题食品等证据。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接到消费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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