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消息,就在昨晚,东方甄选发布公告,董宇辉(买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及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以下简称“与辉同行”)订立出售协议: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658.55万元。
对此,俞敏洪解释,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这句话的意思是,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
该公告发布后,“俞敏洪送公司”话题冲上了微博热搜榜,董宇辉也作出了回应。
董宇辉表示,感谢俞老师对我,对与辉同行的关心,爱护,支持,祝福,正如我声明中提到的那样,此次股权购买款项,也是由俞老师以上市公司规则给予全部支持。
另外,俞老师还免费支持了我们运营系统,我个人及与辉同行非常感激俞老师,我也期待以后能有更多机会和俞老师游山玩水,谈笑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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