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6人殴打民警致死最高仅获刑13年法院判决是否合理(6人打死警察)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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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殴打民警致死最高仅获刑13年法院判决是否合理(6人打死警察) 第1张

贵州女子不堪多年家暴杀死丈夫获刑13年,这样的判决公平吗?

这个判决是公平的,因为即便女子是因为不堪多年家暴而杀死丈夫的,但是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法律规定触犯故意杀人罪者,可处于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经对案件调查后认为,女子虽然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是念及是因为遭受到了受害者长期家暴而逼迫的,并且女子与受害者共同的子女为女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加上女子认罪态度端正,因此,女子获得了从轻处罚的机会,最终被判决有期徒刑十三年。 

案件犯罪人顾欣和受害者甘强,俩人已经一起过了近五十年的婚姻生活,并生育了三个子女。在头二十年的时间里,俩人的感情也算过得去,共同为了家庭辛苦劳作,很少拌嘴。然后在后来二三十年里,甘强忽然爱上了喝酒,每次喝完酒后就耍酒疯,不仅把身边的亲人骂个遍,连邻居外人也骂,惹得亲人和邻居们对甘强的意见很大。慢慢的甘强不满意于只骂人,还开始动手打起了顾欣,而且每次都是下重手打,有两次把顾欣打到住院治疗。

子女们和亲戚邻居们对于顾欣的遭遇都很同情,也有人劝顾欣避开甘强,但是顾欣总是考虑到要顾全一个家,不想让子女们难做,所以,总是默默的忍受着甘强的家暴。可惜,顾欣的忍耐换来的是甘强的变本加厉,一次比一次打的重。

案发前的头一天晚上,顾欣还因为甘强发酒疯一事报了警,经过民警的调解,顾欣当晚才逃过了甘强的毒打。但是第二天,甘强又再继续喝酒,喝完酒后躺在床上开始辱骂顾欣和家人。当甘强骂到正在住院的小儿子时,顾欣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可恶至极,自己的儿子住院不但不关心,还反过来辱骂,越想越气愤的顾欣,脑力里不断的涌现出甘强这二三十十年的卑劣,于是,一气之下拿起拐棍,朝甘强的头部狠狠的打了七八下,直到甘强断气身亡。

杀死甘强后的顾欣,试图告诉女儿和女婿,是自己杀了甘强,但是当时女子们以为她说的是气话,认为顾欣不敢做杀人的事,便都以为是甘强酒后自己摔倒致死的。不过,最后还是被一个帮忙料理后事的亲戚发生了蹊跷,暴露了顾欣杀人的事实,最终顾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女子不堪多年家暴杀死丈夫获刑13年,你如何看待这一判决?

这个判决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这位女子是为了保护自己,才会杀害丈夫的。很多丈夫杀害妻子的案件,就算丈夫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妻子杀死了,可能丈夫也只会被判几年。希望法律也能够一视同仁,不要分性别。有一位女子,因为不堪被丈夫家暴,于是她就奋起反击将自己的丈夫杀害了。女子在杀害了自己的丈夫之后,获刑13年。关于你是如何看待这一判决的?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这个判决是非常不合理的

这位女子之所以会伤害自己的丈夫,主要是因为她的丈夫常年都对她进行家暴。如果这位女子没有将自己的丈夫给杀害的话,那么失去生命的可能就是这位女子了。从这件案件的原因和结果来看,这位女子选择杀害自己的丈夫,其实也是正当防卫。对于这种正当防卫的案件,判13年有点过重了,是非常不合理的。

二、在很多男杀女的案件,一般男性只会被判几年

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丈夫杀害妻子的新闻,而且一般丈夫会杀害妻子主要是因为丈夫的性格暴躁,嫉妒心强,妻子并没有任何的过错。就算是这样的丈夫杀害妻子的案件,如果没有得到舆论的关注的话,可能这名丈夫也只会被判几年。所以将这起案件和以往的案件进行对比,我们就会发现这起案件的判决存在着很多不合理之处。

三、希望法律也能够一视同仁

就现在的判决来看,其实法律在对男性进行判断和对女性进行判决的时候,并没有一视同仁。通常情况下,都是女性被判的更加严重。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只希望法律能够一视同仁,不要分性别。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一判决的呢?欢迎评论区下方留言。

陕西13岁少年被6人殴打致死,尸体现于荒山,后来怎样了?

对于40岁的吴女士来说,丈夫和公公相继离世对她造成的打击非常大,但是她并没有垮掉,因为她还有一个13岁的儿子,即便再苦再累,她也能坚持。吴女士的“天”塌了,她13岁的儿子小浩(化名)被人殴打后身亡,而尸体是5天之后在荒山上被发现的。关于儿子的死,吴女士至今还是存在很多疑虑。

吴女士是陕西延安人,2015年4月,她的公公被检查出癌症,当时为了给公公治病,他们几乎倾尽了家里所有的财产。2015年8月份,她的老公也被查出了肝癌。当时为了给老公治病,他们也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外债,但最终老公还是没有挺住,在2016年2月离开了。

虽然家庭的变故让吴女士身上多了很多重担,但是毕竟她还有个儿子,最起码她还有希望,所以她把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当时在城里上学的时候,有老师跟吴女士反映,说她的儿子小浩在学校不听话,而且有抽烟喝酒的行为,当时吴女士问了小浩,但小浩没有承认。

但是老师跟她反映了,吴女士当时就觉得儿子“真的不听话”,于是就想把孩子送回乡镇寄宿学校锻炼一下。而且因为在城市里每个周都要接送,自己要打工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就给孩子办了转学,让他来到了乡镇的一所寄宿学校。

来到这所学校之后,孩子的变化确实非常大,而且所有的课程都进步了,以前只能考三四十分,现在跑了80多分,当时吴女士还感觉特别开心。可是这一切都在8月底发生了改变,8月27日早上9:00多,吴女士像往常一样准备去上班。当时儿子还在放暑假,她准备出门之前把儿子叫了起来,叮嘱他在家好好学习。

儿子回应了她,之后又翻了个身继续睡觉了,到中午12:00多儿子给她打电话,说班里有同学找他玩,他们在超市买了东西需要付钱。因为吴女士也没给儿子留零花钱,所以儿子把二维码发了过来后,吴女士就帮他支付了12元。

下午16:00左右,小浩又给吴女士打了电话,说要跟同学出去玩,当时吴女士不放心儿子自己一个人出去,于是就跟他说你不要出去,当时小浩也答应了。因为那天吴女士工作特别忙,所以期间也没再给儿子打电话,一直到晚上21:00多她下班回家,发现儿子没在家于是又给儿子打电话,但是电话拨通之后却一直无人接听。

一直到晚上22:00多小浩还没有回家,但是在这期间小浩给吴女士发了个消息,要了20块钱。23:00多的时候,吴女士再给小浩打电话,电话就打不通了,等对方回电话的时候,吴女士早已经靠着床头睡着。8月28日凌晨2:00多,吴女士被亲戚的电话给吵醒了,说小浩找他们要钱了。

吴女士听到儿子的消息也清醒了,她打开自己的手机看了一下,发现小浩也找自己要过钱,但当时她睡着没有看见。吴女士赶紧给儿子拨过去电话,但是没说两句就被挂断了。吴女士回忆,当时儿子接起电话之后里面并没有很吵的动静,可是她觉得儿子挂电话的行为特别蹊跷,好像有话要说,但是被人强行挂断了。

一开始小浩失踪吴女士其实也没有多想,因为她一直觉得儿子跟同学在一起,同学家里也有大人,不可能会出事。可是第2天小浩还是没有回家,他给小浩打电话也无人接听。联系不上小浩,吴女士就想起了他的同学小诚。因为儿子在班上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就跟小诚走得还近一些。

但是吴女士联系到小诚父亲之后,对方却告知她,他们也联系不上小诚了。当时吴女士也开始着急了,一直在不停地给两个孩子打电话,小浩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小诚的电话虽然打通,可是一直都没有人接。后来晚上21点多,吴女士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接到了小诚打来的电话,说小浩没有跟他在一起,那天他跟小浩一起出去转了一圈,后来小浩就跟另一个姓张的同学走了。

8月30日,吴女士终于联系到了小诚所说的这位姓张的同学的家长,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名张同学竟然是个女孩,而这名女孩的家长说,他们的孩子根本就没有跟吴女士的儿子在一起。找不到儿子的吴女士也很着急了,她就给小诚打电话,小诚说他也联系不上小浩,于是吴女士就打电话报了警。

报警之后,派出所的民警告诉吴女士,他们可以帮她查找孩子的下落,但是并没有当即立案。当天下午吴女士又来到派出所,想让对方通过手机定位找到儿子的位置,或者是同学小诚的位置,可是这个时候刑警大队的人还是没有给她立案。

9月1日,小诚的妈妈打来电话说通过手机定位找到了小诚,他在80多公里外的志丹县,这个时候吴女士家的亲戚也都知道小浩失踪的事了,全都跑到了她家中。在得知了小诚的位置之后,他们十几个人一起来到了志丹县,并且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找到了小诚,但是宾馆里只有小诚,却没有小浩的身影。

在回家的路上,吴女士哭着求小诚告诉她小浩到底是死还是活,小诚闭着眼睛说小浩可能还活着。从志丹县回来之后,他们一行人直接来到了刑警大队,民警根据吴女士他们提供的线索,对事情进行调查。后来警方告诉吴女士,有6个未成年人在街上殴打过小浩,小浩逃跑之后就向着凤凰山的方向跑了。

根据警方提供的线索,吴女士的家人就开始连夜在凤凰山附近查找,吴女士说这个凤凰山特别大,山上杂草丛生,而且草都很高,查找起来难度特别大,他们在山上找了整整一夜也没有找到小浩。一直到9月2日早上7:00,他们家的亲戚在一处土坑里找到了小浩的尸体。

吴女士看到小浩尸体的时候差点晕倒,小浩的鼻梁都已经被打平了,而且因为死亡时间以及,耳朵、鼻腔、眼睛里还有蛆爬出。经过警方尸检,认为小浩是因为受到钝性外力导致的颅脑损伤而形成的死亡,简单来说就是被殴打致死。9月8日,吴女士被叫到派出所查看监控,才大概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但是对于儿子的死亡,吴女士以及家人还是存在着很多质疑,当时儿子被发现的时候鼻梁已经被打平了,可是脸上却非常干净,连血迹都没有。如果他是自己跑到山上之后又死亡的,那脸上的血又是谁清理掉的呢?

其次,在小浩尸体的背上有一缕一缕的伤痕,看起来就像是被人用棍子或者皮鞭抽打的,对于这些伤痕的来历,警方也没有向吴女士作出解释。如果在小浩生前没有遭受过别人的虐待,那他身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伤痕?她需要一个解释。

第三,小浩的手机被卖掉了,警方找回时里面的信息已经被删干净了,但是在手机的背面却有一条特别明显的划痕。当时警方告知吴女士,小浩的手机是被别人“骗”走的,那如果没有争抢手机上的划痕又是从何而来?

对于这些问题吴女士也非常纳闷,现在儿子已经死了三个月了,这些一点也没有得到证实,吴女士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查出来小浩死亡的真相。

四川“6·18”大案:民警调解纠纷遭围殴,怒而开枪杀10人,结果怎样?

正所谓: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个人如果愤怒到了极点,很容易失去理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四川泸定“6·18”特大持枪杀人案,就是这句话的生动写照。

1998年6月18日,四川甘孜州泸定县民警赵林,开枪连杀10人。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赵林如此失智,整个事件的起因是690元的欠款。

1993年,杨树兵和堂弟杨树林去得妥乡赶场(也就是赶集)。堂弟杨树林在供销社买了一些东西,总共690元,可是身上带的钱不够。于是杨树林和供销社老板姜兰商量打个借条,并让杨树兵做保人。

姜兰眼见都是一个乡镇的,还有担保人,也就答应了下来。可是没想到,杨树林此后并没有去还款,而且常年在外打工,欠款一事就这样拖了五年多没解决。

1998年6月17日,姜兰看到杨树兵在镇上闲逛,立马将他揪住,开口就要钱。而杨树兵则声称,欠款人是堂弟杨树林,这钱不该他还。姜兰则认为,既然杨树兵做了担保人,签了字,就应该替杨树林还钱。

眼见杨树兵油盐不进,就是不还钱,姜兰只好拖着他来到派出所,当时值班民警正好是24岁的赵林。

赵林了解事件经过后,也认为这钱杨树兵该还,谁让他是担保人呢。于是赵林一番教育下,杨树兵答应还钱。不过他说,身上没带这么多钱,可以让姐夫王天礼先垫上。

就这样赵林带着杨树兵,来到其姐夫王天礼家。而王天礼声称自己家没这么多现钱,明天可以取了钱帮杨树兵还。

于是赵林让杨树兵重新写了一张欠条给姜兰,王天礼做担保人。欠款一事,到此应该算圆满解决了。可是没有人会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一场血案。

泸定县这地方,大家应该都知道,飞夺泸定桥就是在这。此地位处四川边缘,高山林立,山民性格剽悍,时常发生械斗事件。

也正因此,山民们的宗族观念很重,毕竟发生冲突时,还得靠自己人。如此一来,哪家人多势众,哪家就不太好惹,恰好杨树兵家族就是这样。

杨树兵回家后,越想越生气,自己明明没借钱,为什么要还钱。于是杨树兵对父母说了此事,并添油加醋地说赵林打了他。

杨树兵的母亲王万英一听如此,立马气得火冒三丈。从来都是杨家欺负别人,哪有被别人欺负的时候,真是岂有此理。

杨树兵的父亲杨怀富,还打算劝说一番,可是没等说两句,就被王万英臭骂一顿,也就不敢再阻拦了。

不得不说,王万英行事雷厉风行,当晚就找来同族兄弟,风风火火地冲到姜兰家,索要那张欠条。然而姜兰家族也是大门大户,根本不怕杨家人,坚决不给欠条。

王万英虽然剽悍,但也有脑子,知道姜兰不好惹,只好空手而归。在姜兰那吃了瘪,王万英就和杨家兄弟们商量:这事要找赵林算账,他算什么东西,竟让杨树兵还钱,还敢打人,非得教训一下他。

1998年6月18日,杨树兵、杨怀富、王万英等5男6女共11人,气势汹汹地来到得妥乡派出所。很显然,他们不是来找赵林讲道理的,否则根本不需要来11个人,而且其中还有5个男人。

王万英一见到赵林,就破口大骂,质问他为什么打儿子杨树兵。赵林自然一口否认打人。赵林确实没打人,欠款纠纷是杨树兵和姜兰之间的事,他只负责调解,哪有必要打人,一切都是杨树兵胡编的。

赵林让杨树兵出来说清楚,可是杨树兵却在那支吾半天,什么也说不出来。王万英眼见如此,也知道儿子昨晚说了谎,可是既然来了,总不能再吃瘪吧。

于是王万英破口大骂,多难听的话都说出了口。赵林才刚24岁,1994年警校毕业,刚工作四年,为人血气方刚,岂能受此侮辱。

赵林情急之下,就要将王万英推出办公室。杨树兵的妻子高建美,当时正怀着孕呢,看到婆婆被推搡,立马冲了上去,对着赵林就是一顿乱打。

其他女眷也纷纷加入乱战,别看都是女人,常干农活有着不小的力气,而且他们还用布包着石头做武器。而杨家男人则在旁边观战,只要赵林敢还手,五个大男人就会一拥而上。

几番乱战下来,赵林只能被动挨打,满脸都是鲜血。作为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赵林有些失去理智了,他将配枪拿了下来,把警服脱了下来,然后说道:我宁肯不当警察了,今天你们还想怎么样,我赵林奉陪到底。

本来杨家人停手了,一听赵林还没被打服,再次一拥而上,狠狠教训了他一番。直到副所长闻声赶来,把赵林拉到另外的办公室,乱战才算暂时平息了下来。

赵林在另外一间办公室,发现自己满身是血,牙齿都被打掉。工作以来,他可没受过如此大的委屈。那时赵林已经被怒火点燃了,他要打回去。于是赵林拿着两把马刀,就要去找杨家人拼命,幸亏同事及时发现,将其拦了下来。

赵林在办公室待了一会儿,稍微平静了一下,就向副所长提出,回家休息,顺便治疗一下。副所长看着满身伤痕的赵林,自然一口答应了其请求。

赵林回到刚才的办公室,穿上警服,并把枪戴好,骑着摩托车就要回家。可是当赵林经过派出所大门时,杨家人还没散去,正在那讨论着什么事。

王万英看到赵林后,带着女眷们围了上去,对赵林又是一顿辱骂。赵林好不容易平息的怒火,再次被点燃了。

他没有丝毫犹豫,拿出配枪,就向杨家人打去。由于是近距离射击,赵林枪枪命中,当场就有6人死亡。趁着赵林换子弹的间隙,剩下的人四下逃散。

可是赵林决不罢休,他心想反正都杀人了,自己难逃一死,还不如全部杀掉呢。于是赵林换好子弹,骑着摩托追了过去。

最终赵林追到剩余的五人,纷纷射击倒地。至此11个人都被打中,9人当场死亡,一人在医院死亡,只有杨树兵的姐夫王天礼捡回了一条命。

杀人之后,赵林骑着摩托车逃之夭夭。到了中午一点左右,赵林冷静下来了,主动投案自首。

只因690元的欠款,没想到引发如此血案。赵林怒而开枪杀10人,谁对谁错,难以说清。值得一提的是,10人被杀后,杨家依然不改作风,集结大批同族兄弟,先是把姜兰家砸了个稀烂,并抢走一万多元。

然后抬着尸体大闹派出所,要求巨额赔偿。据知情人透露,那时正逢夏天,天气炎热,到处弥漫着尸臭。最终还是给予了满意的赔偿,杨家人才把人抬走下葬。

另外一方面,赵林自首后,被判处死刑。但是老百姓得知来龙去脉后,认为赵林是被打后,忍无可忍才开枪的,毕竟事出有因。

于是很多人联名上书,希望法院能免赵林一死。最终四川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了赵林死刑。

算上赵林,有11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在这背后,又有多少个家庭破裂,可悲可叹!

韩方奕等人殴打交警致死一案,结果会是怎么判

韩方奕等人殴打交警致死一案在2012年4月27日的时候已经宣判,宣判结果是韩方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5月1日,大连交警史英才在执勤时被驾驶人韩方奕及其找来的父亲韩家敏、周盛强等人殴打,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2011年5月20日,大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韩方奕、周盛强、韩家敏。

2012年4月2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故意伤害一案,韩方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扩展资料:

大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徐宏开在2011年6月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韩方奕并非“官二代”,其同样涉案的父亲韩家敏是个商人。韩方奕叔叔确实为大连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但这并不会影响办案公正。

此事发生后,警方立刻派出包括纪委、督查、刑侦、交警、当地分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始调查,同时由于此案涉及民警与百姓,为了保证公正性,同时邀请了检察机关及法医提前介入调查。

针对网友有关“韩方奕已被取保候审”的质疑,徐宏开予以否认,称三人仍处于被刑拘的状态。但他没有向记者透露3人是以何罪名被刑拘的。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方伟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网贴中所述内容属实,其一,韩方奕违反交规;其二,殴打协警、交警,属于妨碍公务;其三,打电话喊人来殴打他人致死,涉嫌共同犯罪,罪名应为故意伤害,并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论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方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大连当街打死交警嫌犯被拘 律师称最高可判死刑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6人殴打民警致死最高仅获刑13年法院判决是否合理(6人打死警察)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6人殴打民警致死最高仅获刑13年法院判决是否合理(6人打死警察)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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