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闯红灯、未戴安全帽,撞上别人的车导致身亡,结果被撞司机还有承担次责,面临二十万元的赔偿。
据报道,近日,河南洛阳偃师市货车司机董先生向媒体反映,他不接受偃师交警的“他次责、死者主责”的事故责任认定,已向洛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书面复核。
据悉,今年6月份,董先生驾车外出干活,在经过一个路口时,左侧突然窜出一辆摩托车,撞到了他车辆的左前方。
董先生称,摩托车司机当时未戴头盔,还闯了红灯,120急救车到时人已经不行了,而且他没有摩托车驾照,车辆也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
而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阐明,张某驾驶的摩托未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入户,未依法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董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疏于观察,未减速慢行,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董先生表示,他作为次责承担三成责任,保险公司根据城镇居民收入算了80多万,直接减去交强险18万,如果按照‘三七’责任划分,60多万乘以30%,下一步我就将面临20多万的赔偿。
他自己也拿不出这么多钱,他觉得对他也不公平,他没有牌照、没有驾驶证就不应该上路,而且还时速50km/h闯红灯,没戴安全头盔,应该是对方全责。
目前,董先生已经提交书面复核,官方还未公布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