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消息,近期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近期来南方旅游用餐时,非常反感南方部分商家不合理的茶位费收取。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应告知消费者茶位费,这一点很多商家就做不到,消费者大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茶位费。
因此其认为收取茶位费、餐具费等费用是不合理的,建议深圳带头取消餐厅茶位费。
对此,深圳市监局回应称,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餐饮单位收费检查,严禁未提前公示、告知,未明码标价及乱收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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