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消息,近日有小红书用户发布帖子称,公司有人在年会上中了608万的大奖!
据“广东省总工会”披露的案例显示,浙江宁波某公司买了500多张彩票,在年会时发放给员工,想让大家一起热闹热闹顺便烘托一下气氛,没想到的是,一位员工的彩票竟然幸运地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608万元。
然而公司在得知此事后,要求员工退还这张彩票,并计划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人,对于公司的要求,员工并不答应,为此,双方闹到了派出所,民警表示,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已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更戏剧性的是,有知情人士透露,其实彩票发员工手上时中奖号码已经公布了,发彩票前公司老板还交待财务人员先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下发,估计是财务人员未核对清楚就发放了彩票。
在我国,彩票是不记名、不挂失的,公司得知中奖后要求员工退还这一做法是否合理?有律师表示这种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赠送给员工个人,意味着公司和员工成立赠与合同,应当解释为公司将彩票对应的权利赠与了员工,自员工领取彩票时起,权利已经转移。
虽然赠送彩票时彩票的中奖号码已经确定,只是公司并不知情,而《合同法》并未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因此,如果公司要取回彩票,或与所有参加年会者平分,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