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车辆报废年限(行政单位车辆报废账务处理) 第1张

政府车辆报废年限是有规定的,一般9座以上是10年达到报废标准的;9座(含9座)以下使用非经营性乘用车(含轿车,越野型)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继续使用,无需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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