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升本报名专业成绩排名方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川教函〔2021〕37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2024年专升本报名专业成绩排名方法》,现面向广大师生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反馈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行政楼二楼教务处221室。欢迎广大师生提出建议,请在建议书上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与您联系。为方便工作,请联系教务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28)38025816。
附件:《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升本报名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川教函〔2021〕37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课程统计范围
(一)8门公共课程纳入统计范围:《思想道德与法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体育与健康》《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信息技术》;
(二)专业内所有专业课程纳入统计范围。
二、课程统计学期
因2024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拟于2023年12月18日开始,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尚未举行,所以将教务管理系统中已完成成绩记载的学期纳入统计范围。
(一)三年制专科1-4学期修读课程纳入统计范围;
(二)五年一贯制专科阶段1、2学期修读课程纳入统计范围。
三、成绩选择
纳入统计范围的课程成绩均采用每学期期末总评成绩,补考课程成绩采用该课程第1次期末总评成绩,缓考课程成绩采用该课程缓考总评成绩。
四、排名原则
(一)三年制专科专业内按纳入统计范围课程的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总和相同则按所有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二)五年一贯制专科专业内按纳入统计范围课程的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若成绩总和相同则按所有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五、附则
(一)本方法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方法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三)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